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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办居住证人员核实学历的温馨提示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11-04 [内容纠错] 2016-11-20 10:16:34 浏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温馨提示广大办事群众:已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人员,可直接申领居住证,无需申请学历核实:(1)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且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2)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资格认定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3)取得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的留学回国人员。(4)具有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自11月1日申办居住证人员核实学历业务开展以来,业务申报量剧增,11月1日为4724件、11月2日为3574件、截止3日下午6时申报量为1751件,累计申报总量为10049件。市人力资源局提醒广大市民,该项业务无数量限制,无申报时间限制,符合条件者即可办理,希望广大办事群众避开申办初期的业务高峰,有序办理该业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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