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行业协会、职业技能鉴定所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适应当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增强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的计划性,现将2016年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项目开发修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发修订原则
以修订现有题库中国家职业资格(工种)的技能鉴定试题为主,以开发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类专项职业能力试题为辅。
二、项目开发修订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开发修订的单位应是经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注册的企业和单位。
(二)申报修订的项目必须是已经使用二年以上未进行修订的国家职业资格(工种)项目,专项职业能力不在修订之列。
(三)申报专项职业能力类开发的项目,应为深圳市战略新兴产业急需开发的新职业(工种),具有高新技术、新产业或工艺复杂、行业特有等特点。
三、项目开发修订申报时间和申报材料
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3月18日。
申报材料:(详见附件三)
申报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服务大厅14号窗口。
咨询电话:88123380、88123363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