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是怎样?华信为大家介绍深圳新生儿户口办理流程,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婴儿监护人持申请材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报并现场摄像。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申请人需到场面视;
二、派出所收到申请材料后,经过初审,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受理,并现场摄像,按照受理类别当场办理登记或出具受理回执后呈报材料;双(多)胞胎和国(境)外出生婴儿申报的,需同时拍摄申报人及申请人图像;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退回申请材料,待材料齐全后受理;
(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将理由当场告知申报人。
三、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办理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四、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政业务受理回执》和申请人相片(满三周岁的提交近期一张一寸免冠标准照)到拟登记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满十六岁的,应办理身份证。
申请受理机关: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深圳市公安局派出所联系电话及详细地址)
决定机关:视申请事项分别由派出所、分局、市局决定。
相关链接
婴儿出生后尚未取得合法身份,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向本市公安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一、出生时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户籍居民,可在本市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二、出生时父母是双军人,且双方或一方是本市驻军部队现役军人,可在本市父(母)驻军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三、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出生入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