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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开展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的公告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5-07 21:29:14 浏览: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2015年1月1日后由我市接收的应届毕业生、新调入的在职人才、新引进的归国留学人员可以申请发放租房补贴。3月26日起,符合下列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通过网络向办理其接收、调入或者引进手续的人力资源部门提交发放申请。

  (一)本科以上学历;

  (二)具有本市户籍;

  (三)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新调入的在职人才除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系统网址:

  https://sz12333.gov.cn/szhr_pubtalent/talent_login.jsp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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