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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日起深圳可每月自助提取公积金

2014-11-06 15:19:30 浏览:
 
   【导语】:深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计表明,深圳第三季度归集住房公积金为97.52亿元,从明日,也就是11月1日起,深圳职工每月均可自动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具体内容请见正文!
 
  11月1日起,职工每月均可自助办理公积金租房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从市住建局获悉,租房或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提取业务仅限于自助服务,如通过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每年申请不超过两次。据悉,截至今年第三季度,深圳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已达1012.94亿元,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25.33亿元。
 
  根据市公积金中心统计,今年第三季度,深圳归集住房公积金97.52亿元;提取住房公积金44.88亿元,其中,住房消费类提取39.18亿元,非住房消费类提取5.70亿元。截至今年第三季度,已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012.94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25.33亿元,累计回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75亿元。
 
点击查看》》》深圳市第三季度住房公积金运行情况
 
  为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从明日起,职工自助办理公积金租房或其他住房消费提取的,可每月提取一次。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有关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3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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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深圳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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