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毕业生接收工作,现将毕业生在我市办理报到手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4年6月1日起,已取得《深圳市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在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毕业生报到手续时,需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城镇户籍毕业生提供复印件1份,在深办理“农转非”毕业生提供复印件2份)、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1份复印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1份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
学历验证证明可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可登陆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网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请选择6) 进行在线验证,有效期请选择12个月或以上;也可提供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二、毕业生报到地点、报到程序等详见《2014年度毕业生报到须知》(见附件1)。
三、毕业生在办理报到手续时须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管理办法》(深人社规【2012】3号)的规定,不予办理引进手续,并将其行为记入深圳市人才引进征信系统及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永久取消其所有的人才引进业务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附件:1、《2014度毕业生报到须知》
2、2014年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毕业生报到地址和电话
3、2014复户人员情况登记表
4、入户告知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1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