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材料名称 | 适用范围 |
---|---|---|
1 | 积分入户材料清单 | 所有人 |
2 | 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一(原件) | 所有人 |
3 | 深圳市人才引进呈报表(积分入户)表二(原件) | 所有人 |
4 | 深圳市人才引进审查表(积分入户)(原件) | 所有人 |
5 | 学历证书 | 高中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
6 | 毕业学校出具的《关于核实高级技工学校学历的复函》(原件) | 最高学历为高技的 |
7 | 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 最高学历为中专学历的 |
8 |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 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学历的 |
9 |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如下材料审验后退:(1)全国统考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须提供含发证审批部门意见的考试合格人员发证登记表。(2)持有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人员,须提供含资格审批部门意见的档案材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或专业技术资格认定通知等)。(3)持有广东省外非全国统考取得的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须提供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证明。(材料中需此复印件)。 |
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
10 | 职业资格证书 | 取得职业资格的人员 |
11 |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如下材料审验后退:须提供专业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
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人员 |
12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注册登记信息查询单、个人就业的须提供在本市就业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3年纳税证明 | 以投资纳税为申报条件的人员 |
13 | 学籍档案(审验后退) | 最高学历为中专及以上的所有人 |
14 | 近五年(2009 -2013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 有相应获奖并纳入积分的人员 |
15 | 近五年(2009 -2013年)国家部委及以上单位、广东省委、省政府或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 | 有相应荣誉并纳入积分的人员 |
16 | 在专利有效期内的国家专利证书 | 有相应专利并纳入积分的人员 |
17 | 深圳市房地产权利证书 | 本人或配偶在深房产参与积分的人员 |
18 | 在深圳市献血的证明(原件) | 有献血记录并纳入积分的人员 |
19 | 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义工服务积分证明(原件) | 有参加义工服务并纳入积分的人员 |
20 | 广东省接受社会捐赠专用收据 | 有参加社会捐赠并纳入积分的人员 |
21 | 个人信用报告(入户审核专用)(原件) | 所有人 |
22 | 本人户口薄、身份证 | 所有人 |
23 | 子女户口簿、身份证 | 有随迁子女的人员 |
24 | 子女在校学生证明(原件) | 随迁子女年龄在16至20周岁且在中学就读的人员 |
25 | 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 申请异地子女随迁的人员 |
26 | 结婚证 | 已婚人员 |
27 | 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 | 离婚或夫妻双方一方有前次婚姻的人员 |
28 | 拟引进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 | 当前未孕、未曾生育人员 |
29 |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 已孕或已生育的人员 |
30 | 深圳市人才引进入户体检表(原件) | 所有人 |
31 | 深圳市人才引进信息校核表(积分入户)(复印件) | 所有人 |
32 | 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 用人单位委托代理机构申办的人员(单位申办) |
说明:
1、除特别注明外,上述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并按材料清单顺序整理好,左上角装订。
2、境外学历的须提供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高中学历遗失的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明。
3、此材料清单仅作简要引导,具体所需材料和相关要求请阅读《2013年度用人单位(个人申办)办理积分入户指南》。
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www.szhrss.gov.cn